8月25日上午,南校区丁香学生公寓11号、12号、13号楼维修工程校内验收会议在丁香学生公寓举行,会议由基本建设处处长杨震主持。

会上,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别对项目的施工、监理情况进行介绍,并按照竣工验收要求对工程的施工质量、使用功能及观感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自评。
随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基本建设处对维修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基本建设处专业工程师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发表了验收意见,验收小组认为,南校区丁香学生公寓11号、12号、13号楼维修工程综合质量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会上,基本建设处处长杨震代表学校向校内各部门及所有参建单位、参建人员的辛苦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他指出,南校区丁香学生公寓11号、12号、13号楼维修工程工期短,难度大,任务重。从项目开工到今天竣工验收,经过各方的不懈努力,克服了高温、暴雨等恶劣天气,赶工抢点,团结奋进,按质按量完成了所有施工内容,达到了校内竣工验收条件。杨震要求,施工和监理单位要认真梳理验收组反馈的验收意见,形成问题清单,整改销项,整改完成后基本建设处将会同监理单位进行复验,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
学校审计处、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校内竣工验收。
据悉南校区丁香学生公寓11号、12号、13号楼为六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包含宿舍共1560间,卫生间共402间,总建筑面积约58000平方米。本维修工程包含墙面、天棚的全部粉刷;卫生间地面防水、瓷砖、隔断、天棚、灯具、给排水的更换;木门、栏杆、消防管道、暖气片的刷漆;地砖、吊顶、玻璃等的零星维修。本项目施工单位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鼎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